性質和特征
我國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性質屬于國家執法檢查。其因有三:一是執法檢查機構與被檢查對象依據國家法律的規定,構成行政執法機構與法人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執法檢查機構可以采取包括強制手段在內的多種執法檢查形式和方法執行執法檢查任務。二是國家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的執法檢查活動,是運用國家行政權利進行的,是執法檢查機構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的決定,具有法律賦予的強制力和約束力。因此,其活動具有法律權威性和國家強制干預的特征。三是國家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的執法檢查活動是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對政府和法律負責,不受部門或者行業的限制,不受用人方或者被用方的約束,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特征。
安全執法檢查是一種執法檢查,主要是檢查執行國家法規、政策、標準的情況,預防和糾正違反政策、法規的行為。執法檢查機構在執法過程中,不能干預企業、事業內部執行法規、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驟,以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商業秘密等具體事務,不能代替企業、事業單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通過以上幾點可以看出,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不同于行業內部或者企、事業主管部門所設立的內部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以及工會等監督機構的性質,它屬于政府系統的行政執法檢查,屬于國家執法檢查。既然屬于國家執法檢查,那么就具有國家執法檢查的權威性、強制性和普遍約束性的特征。
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的性質決定了執法工作必須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依據。其工作原則具體可以歸結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程序合法、證據確鑿、依據準確;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實質上,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的原則涵蓋了三個層次的含義。
一是法律上的要求有法可依是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的前提。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是安全執法檢查工作的依據。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必須依法進行,即: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有三層意思:一是安全執法檢查機構和執法檢查人員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設置的;二是執法檢查機構的活動符合國家法規確定的職責權限,不失職、不瀆職、不越權;三是執法檢查機構在作出行政處罰時,必須依法進行。
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保證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從而消除事故隱患、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生。
二是行政處罰的要求行政處罰要求程序合法、證據確鑿、依據準確。
程序合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該執法行為本身就是違法作為。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重要保障。就現狀而言,執法過程中至少要符合《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以及其他單行法規、規章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程序要求,也是現代行政對公務人員的基本要求。
證據確鑿:即重事實,所有的處罰決定要有證據支持,包括實物、照片、詢問筆錄、檢驗檢測記錄等,切不可主觀臆斷,或者道聽途說,對于不能確定的證據,一定要得到核實。
依據準確:即引用的法律法規要準確。
三是執法過程上的要求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是對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實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嚴格執法,就是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正確理解法律精神,準確引用法律條文。公正執法,即認定事實公正、收集證據公正、實體處理公正、執行程序公正。文明執法,就是用文明的方法辦案,保證執法行為規范化,科學化,要堅持舉止莊重,語言文明,并有理、有力、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