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政策和法規制定的,是企業和職工在生產活動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的規范和準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以把廣大組織起來,圍繞安全目標進行生產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些是國家制定的,有的是企業制定的。1963年3月30日,由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1963]國經薄字第244號)規定了企業必須建立五項基本制度,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這五項基本制度是我國企業必須建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隨著社會和生產的發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也不斷發展,在五項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又建立了許多新的制度,如安全衛生評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防護用品使用與管理,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機械設備安全檢修,動火及防火及文明生產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