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困擾供電企業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但歸結起來主要是作業員工素質和管理者水平兩大要因,構成了事故的內因和外因。內因包括員工的觀念、行為、素質,外因包含管理的模式、毅力和評價方法。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我們感到如果能很好地解開以下六個“結”,安全管理工作就會順利開展。
一、內因
第一個“結”:員工的觀念
目前的電網企業安全管理,尚屬于“要我安全”的態勢。盡管上上下下苦口婆心,作了很多努力,但總顯得雷聲大、雨點小,仍未形成“我要安全”的氛圍。員工的“我要安全”意識十分淡薄,很多員工“不怕傷害怕傷和氣、不怕違章怕麻煩、不怕規章怕領導”,結果該戴安全帽的可以不戴、該制止的不好意思制止、該拒絕的不敢拒絕,一個個小隱患、一次次輕違章就從大家的眼皮底下流過,久而久之不出事故只是僥幸。萬一真的出了事故,就啟用全家人的眼淚來減輕處分程度,讓各級領導也難以下“重”手。
這一問題的源頭在思想,解決這個頑癥的有效辦法就是建設企業安全文化,來改變員工心智模式、改善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安全素養。從而使員工自發的、主動的、持久的按制度辦事,讓家屬永久地、情愿地支持職工,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讓我的家屬安全”。對此我們雖有清醒的認識,但安全文化建設進展卻又十分緩慢,尚不能從生產實踐、作業規律中,總結提煉出通俗易懂、富有哲理、帶有指導的電力作業現場安全意識理念,來統帥員工的思想、引發員工的思索。
第二個“結”:員工的行為
從過去大量事故統計的概率來看,人員違章造成的事故遠遠大于設備缺陷和環境不足所致的事故,約占90%。設備、環境當中的危險源的數量是有限的、固定的、易控的,工作人員只要時刻遵章守紀,就可安全作業或化險為夷。而人員的行為是動態的、影響因素又是復雜的,致使人在現場的違章行為就變得難以控制,必須進行“作業標準化、管理規范化”,用明細的“作業指導書”強制規定作業程序和要求,用清晰的“管理手冊”強行規范作業標準和行為。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有時現場作業人員不愿多受他人所控,工作負責人不愿多管“閑事”,班長、安全員拉不下面子,領導有時也想“息事寧人”,結果讓有些員工對“三違”看慣了、干慣了、習慣了,久而久之,不執行或隨意執行規定的、違章的不良習氣漸漸占了上風。所以規范員工的行為只有從制度執行的源頭做起,在起初推行 “作業標準化、管理規范化”時,不妨向軍隊學習,采用強制性的手段。
采取強制性手段并不排斥思想教育工作的開展,主管生產的領導也必須學會兩手抓。既要會抓生產、又要善于抓思想,有了這個能力,管生產的各級領導就“如虎添翼”,遇到困難再也不會退縮、遇到阻力也不會被輕意“擋”回來。來源:考試通
第三個“結”:員工的素質
任何一項作業都是通過“人”來完成的,人的素質是動態變化的,員工之間素質參差不齊、對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的掌握又常常滯后,這都會使作業危險增加。員工素質、團隊素質還會體現在工作中的每個環節、每個動作當中,表現形式實難掌控,常使一些非危險源的環節、隱患升級成事故。因此“在崗低素質員工實為第一危險源”,從技術源頭重視加強低素質員工的培訓管理,是搞好安全生產的迫切之舉。一要抓好針對性培訓,如作業指導書、作業標準等要爛熟于胸;二要抓好新設備、新技術、新知識、新工藝的提前培訓,達到心中有數;三要抓好事故多發點、危險點的要點培訓,做到知己知彼;四要進行細節功底的精細培訓,用細節的魔力成就安全之大事。
二、外因
第四個“結”:管理的模式
如今的電力安全管理,可謂非常重視:年初第一個會,明確第一責任人和分管領導、協管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和安委會,建立兩個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級級制訂落實方案,快報簡報,網會例會,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現場的“三措一案”、“兩票三制”件件齊全。但網絡組織、制度健全不等于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要發揮好安全管理的職能作用,關鍵要打破傳統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管理方式,在堅持常態上、細節執行上、模式轉化上下功夫。考試用書
首先要堅持科學管理。用具體、明確的量化標準,取代傳統、籠統、模糊、運動式的管理要求,精確、精細、量化描述安全管理行為;將量化標準滲透到管理的各個環節,最大限度地以量化的數據作為提出問題的依據、分析判斷的基礎、考察評估的尺度;利用量化的數據規范作業者的行為,形成“作業標準化”,利用各層次(包括管理層)、各專業的“作業指導書”,進行導引、調節、控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矯正不規范行為。其次要進行針對性管理。明確分工 (兩個體系)、明確職權和責任,最好將市、縣公司的安全監督主權上掛一級,由總工程師兼任安全總監。明晰描述各級職責,務必使大家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先干什么?后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再者要推進管理模式的轉化,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使人人皆知:違反者要承擔什么責任,管理者缺位或處理違章不到位,要承擔什么責任。
第五個“結”:管理的毅力
有的單位安全工作時時在做、安全事項天天強調、安全制度樣樣齊全,可就是感到心中無底,事故有隨時來臨的可能。原因何在?主要是“僅僅做了與是否做好了”的區別。一是工作做了,但沒有做到點子上,缺乏針對性;二是制度執行了,但很難堅持到底,缺乏持久性。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工作做得不周密,缺乏細致性,因小失大。
作為從事安全生產方面的各級領導,必須正確看待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曲折和反復,堅持反復抓、抓反復、經常抓、盯著抓,問題不解決不撒手。常抓不懈,形成抓安全的良性循環。
作為安監人員,要嚴肅認真、嚴格執法,反之也要承擔責任。為消除嚴格執法會帶來安監人員績效評價的失真現象,可將其績效評價的一半分值交由上級安監部門或總監來確定,并享受“下級、同級評議打分豁免權”。
第六個“結”:管理的評價
長期以來,我們對企業安全的考評只看結果,即“出事、沒出事”,沒出事就有成績、其它不再一一評價。出事了就一票否決、一查到處都是問題。在現實中,不少企業就“掩耳盜鈴”,捂住異常蓋子,甚至報喜不報憂,違章不止、隱患不斷,給日后埋下了許多“一觸即發”的事故隱患。其實不出事不等于沒問題,有問題并不可怕,怕就怕長時間沒發現問題,那就一定有“問題”。必須承認在安全管理上,無論哪個單位、哪個階段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善于發現問題,進而解決問題,才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誰對問題發現的早、解決的速度快、處理的問題多,誰就能取得安全管理的主動權,就算有成績。所以對安全績效的評價方式應采用“結果+過程”,重點更應放在防微杜漸、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