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恩法則的定義
海恩法則: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
海恩法則是德國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德國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個在航空界關于飛行安全的法則。海恩法則指出: 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雖然這一分析會隨著飛行器的安全系數增加和飛行器的總量變化而發生變化,但它確實說明了飛行安全與事故隱患之間的必然聯系。當然,這種聯系不僅僅表現在飛行領域,在其他領域也同樣發生著潛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則分析,當一起重大事故發生后,我們在處理事故本身的同時,還要及時對同類問題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頭”進行排查處理,以此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及時解決再次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海恩法則的精髓
海恩法則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
三、海恩法則的啟示
(一)必須以預防為主
假如人們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前,預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頭,預先采取積極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頭、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會被減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斷,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證安全,必須以預防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預防為主,必須堅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準備,不要倉促上陣。充分準備就是不僅熟知工作內容,而且熟悉工作過程的每一細節,特別是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所有這些都必須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應變措施,不要進退失據。應變措施就是針對事故苗頭、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發生所預定的對策與辦法;
3.要見微知著,不要掉以輕心。有些微小異常現象是事故苗頭、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須及時抓住它,正確加以判斷和處理,千萬不能視若無睹,置之不理,遺下隱患;
4.要鑒以前車,不要孤行己見。要吸取別人、別單位安全問題上的經驗教訓,作為本單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鑒。傳達安全事故通報,進行安全整頓時,要把重點放在查找事故苗頭、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舉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對于本人、本單位安全生產上的事例,不論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舉一反三,推此及彼,進行深刻分析和生動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進步。絕不可以安于現狀,不求上進;
6.要亡羊補牢,不要一錯再錯。發生了安全事故,正確的態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絕不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聽之任之,以免錯上加錯。
(二)要有“小中見大”的敏銳眼光。
任何細小問題,都可能是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導火索”,甚至是“定時炸彈”。比如一個煙頭可能會引發一場火災,一塊劣質的鋼筋可能會使一座大樓坍塌,一件質量不合格的剎車片可能會導致一起車禍,等等。所以,抓安全工作不能忽視小問題,要堅持從細小問題入手,以“小中見大”的敏銳眼光和“見微知著”的警覺意識,善于從各種征兆中發現苗頭、從苗頭中排除隱患。特別要善于發現和解決那些掩蓋在成績榮譽光環之下、隱匿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之下、躲藏在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視線之下的各類細小問題,從中透過現象看本質、以小見大抓預防。
四、海恩法則的警示意義
實踐也證明,只要安全工作做得扎實、管理到位,作業者的安全意識、技能和防范能力到位,大多數安全事故是可以有效預防和避免的。“海恩法則”實際上告訴了我們這樣一個道理,要消除一起嚴重事故,必須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隱患。在安全生產中,哪怕提前防控和治理了999起事故隱患,但只要有一起被忽略,就有可能誘發嚴重事故。例如僅僅只是切割機手柄產生裂紋這樣細微的隱患被忽略便命喪黃泉,教訓是深刻而慘痛的。 “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在生產一線,不可避免地隱藏著大大小小的安全隱患,稍有松懈,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就會受到威脅,就極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事實反復告訴我們,將安全工作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和“事中監督”上來,是堵塞安全生產的“致命漏洞”,防患于未然,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
安全生產,關系到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企業發展和穩定大局,重視安全生產,怎么抓、怎么強調都不過分。“海恩法則”告訴我們,對于生產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任何時候都不能疏忽,安全這根弦任何時候都不能松。
五、海恩法則的應用
(一)在安全管理中的應用
“海恩法則”多被用于企業的生產管理,特別是安全管理中。許多企業在對安全事故的認識和態度上普遍存在一個“誤區”:只重視對事故本身進行總結,甚至會按照總結得出的結論“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大檢查,卻往往忽視了對事故征兆和事故苗頭進行排查;而那些未被發現的征兆與苗頭,就成為下一次事故的隱患,長此以往,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呈現出“連鎖反應”。一些企業發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連發生,問題就出在對事故征兆和事故苗頭的忽視上。“海恩法則”對企業來說是一種警示,它說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時說明安全生產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給了企業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的一種方法,即發現并控制征兆。
具體來說,利用“海恩法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主要步驟如下:
1.首先任何生產過程都要進行程序化,這樣使整個生產過程都可以進行考量,這是發現事故征兆的前提; (作業程序化)
2.對每一個程序都要劃分相應的責任,可以找到相應的負責人,要讓他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帶來的巨大危害性; (落實責任人)
3.根據生產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個程序可能發生的事故,以及發生事故的先兆,培養員工對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確定危險源)
4.在每一個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檢查制度,及早發現事故的征兆;
(定期檢查)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發現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要及時的報告,要及時的排除;(及時報告)
6.在生產過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發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經常發生,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要及時排除。當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應該向安全負責人報告,以便找出這些小事故的隱患,及時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小事不放過)
(二)在質量管理中的應用
如果我們從質量管理的角度去認識質量問題,用“海恩法則”的管理理論和方法來監控質量,將會更加有效地避免一些質量事故的發生。
1. 首先要加強人員的質量意識,要從環節上下功夫。
再完美的流程,再完善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操作者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這就需要每一個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識,對于自己所用的材料性質怎么樣?設備運行情況如何?成本怎樣計算都應該去了解。這樣,才知道應該怎樣去控制,從哪個方面去控制,鼓勵持續改進,不斷對所有細節上的問題進行改進。以循環兼治,環環相扣的制度體系去監管,才能在生產過程中有效的減少質量事故。也能相對的降低生產成本,同樣也能避免質量事故的發生。為保障工程質量,企業在質量管理方面應當站在一個高的起點去看待每一個細小的隱患和漏洞。主管領導要全面導入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理念,建立獨立于生產管理的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工程實現過程的質量檢查和質量監督,在進度、成本、質量發生沖突時,從根本上杜絕犧牲質量的思想痼疾。堅持質量為先的管理理念,從而提高質量。
2. 質量問題的處理應具備由“堵”向“疏”的轉變。
由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和結果考核,向原因分析、持續推行質量改進的轉變。質量問題的發生必然有其產生的原因,如果一味追究責任和進行經濟處罰,會導致隱瞞小問題,最終集結成大質量事故,為此倡導提出問題,商討改進和預防措施,避免同樣的問題重復發生。采用不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的方式,通過分析,對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質量問題進行原因分析,找出問題產生的根源,研究并制定出質量問題的解決方法和預防措施。以此來解決一些反復出現的,重復性質量事故。
古人云:“先其未然謂之防,發而止之謂之救,行而責之謂之戒。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以此反思我們的工作,就是提醒我們牢牢把握防、救、懲三個關口,做到防得穩、救得上、懲得嚴,尤其是做到未雨綢繆,預防為主,不放過任何一處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
3. 從嚴、從細、從實際出發,要以嚴、細、實做好質量工作。
要強化執行力,嚴格按制度辦事,規范執行操作程序;要細化作業標準,抓大不放小,警鐘長鳴,提高工程質量意識,增強責任心;要從實際出發,查找每個環節所存在的漏洞,及時排查治理隱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持好“海恩法則”中的六要六不要,從源頭抓起,以預防為主,最大限度避免質量事故的發生。
(三)在企業經營上的應用
“海恩法則”不僅僅用于生產管理中的安全事故發現與防治,還被運用到企業的整個經營過程中,用來分析企業的經營問題。一個企業是否經營得好與它平時的表現還是有相當大的關系的,企業發生虧損甚至倒閉,都能夠從企業的經營中發現這些征兆。人們總結出這些征兆主要表現在:
1.戰略管理上,企業是否進行了盲目的多元化。如果經常可以看到企業在與主業無關的領域內投資,說明企業有盲目的多元化的傾向,長久來說是會對企業造成危害的,企業經營者這時就應該考慮是否將資金投到自己不擅長的領域,是否應該收縮經營業務,把精力放在主營業務上;
2.資本運營上。如果銀行和企業關系出現破裂,說明企業的資金鏈緊繃,企業的贏利水平下降,或者業務過多,背上了過重的債務;
3.集團內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太多的關聯交易。企業進行關聯交易或許有企業的難處,外人也可能不容易發現,但關聯交易毫無疑問是通往產生財務黑洞的危險路徑;
4.人力資源管理上。如果員工士氣低落,要么說明員工對公司前景擔憂;要么說明了企業工作環境出現了不利于員工工作的因素。這時要排除干擾因素,同時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讓他們對公司充滿熱情。
(四)在職場中的應用
“海恩法則”告訴我們:只要我們有足夠的冷靜盯著老板那張臉,它就會是一張非常有用的風云圖。我們至少可以了解到是否有事情要發生。
六、海恩法則與墨菲定理
總之,海恩法則告訴我們,事故案件的發生看似偶然,其實是各種因素積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發生都是經過萌芽、發展到發生這樣一個過程。如果每次事故的隱患或苗頭都能受到重視,那么每一次事故都可以避免。所以,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們應當消除事故案件“難免”的消極思想,堅定“可防”的信心,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積極主動的態度,把安全穩定工作抓到位。
那么,如何在抓安全工作中有所作為呢?另一條安全規則——“墨菲定理”,能給我們一定的啟示。墨菲定律源自一個名叫“墨菲”的美國上尉,他認為“只要存在發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會發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總會發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損失”。這就告訴我們,對任何事故隱患都不能有絲毫大意,不能抱有僥幸心理,或對事故苗頭和隱患遮遮掩掩,而要想一切辦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
現實中,人們往往等到出了問題之后才忙于做處理事故、案件的“事后”工作,召開各種會議進行反思,總結教訓,最后得出“慘痛結論”。亡羊補牢,加強防范,這無疑是必要的。但安全工作最好的辦法還是將著力點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頭上下功夫,見微知著,明察秋毫,及時發現事故征兆,立即消除事故隱患。這就要求安全責任人要在防止事故上多用一點心,緊繃一根弦,多盡一份力,同時注重群策群力,讓大家多想辦法、多出點子,讓每個人意識到“防事故人人有關,人人關心防事故”,如此,防事故的意識增強了,責任到位了,防范得力了,必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