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能量轉移論
一般一個生產系統及過程大體上可以用圖4的模型來表示:
圖4 生產系統模型
由圖4可見,向生產系統中輸入的工作介質(物質流、能量流、信息流……統稱為流通質)在系統內的傳遞、作用、變化過程是相互依賴的,能量使機器工作、物質變化,人驅動能量便擴大了自身能量系統的能力。正常情況下,輸入的物質(原材料)在能量作用(能量做有用功)、信息的控制下變為所需要的產品,但如果能量推動控制而作用于人或機器設備,就要造成人員傷亡或機械設備的損壞,這就發生了事故災害。
所以,在關于“為什么會發生事故”、“事故發生經歷怎樣的過程”所謂事故致因理論的研究中便提出了“能量轉移論”。這就是約翰遜關于事故的定義。他說,事故是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延緩工作進程的所不希望的能量轉移。也可說成是“失控的能量釋放或轉移”、“能量的逆流(于人體或設備)或逸散”。總之,中心問題是能量。對安全問題的認識和管理,除人以外就是對能量的認識和管理。
此種理論對于提示事故的致因是非常本質、深刻和重要的。所說危險性最根本的是“物”,特別是物質的危險性。而物總是和“能量”聯系在一起的。能量既是物質存在的一種形式,又是物質運動和變化的原因或結果。所以從安全角度考慮,具有潛在危險性的“物”,在一定意義上是一種“能量危險性”。處于高處的重物和壓縮狀態的氣體具有大的勢能,高速運動的交通工具具有大的動能,火焰與高溫物體具有大的熱能,火炸藥之類的含能材料及有機過氧化物等自反應性化學物質具有較高的化學能,等等。
依據這種理論,還可以進一步幫助我們分析、認識和解決以下三個問題,即:
a)安全科學技術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人類文明社會的發展、進步是從對能量(火)的發明與應用開始的,又是隨著各種新能源、新能量轉化方法的發明、應用及深化、推廣而突飛猛進的。因此,人們常用對能量的占有和消費量來衡量人類社會文明程度和一個國家的生產、生活發展水平。例如,1955年將全世界的能源消費量折合成標準煤(29.3×103kJ/kg)約為34×105kt,而到了1975年就達88×105kt,其年平均增長率差不多和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等。我國1970年能源消耗量為2.93×105kt標準煤,到1983年達6.56×105kt,年平均增長率約8.8%。在這些能量消費于生產、生活的過程中,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總是伴隨著事故災害這種“反作用”的發生。它們之間有著什么關系嗎?日本的熊野陽平在1986年就注意到這個問題,提出了火災致死人數同能量消費之間有著很大的相關性的看法;高橋浩一朗等到了1988年在對日本長期積累了大量數據統計分析基礎上,進而提出了火災事故起數及其損失隨能量消費增加而增加的論點(1932年關東大地震及1945年遭原子彈空襲等幾種特殊情況出現高峰除外)。這就表明能量確實存在著巨大的潛在危險性,人們努力投入大量能量以提高和平、生活水平的同時,必須相應地加強安全科學技術的研究與應用,這樣才能保證持續健康的發展。
此外,我們還注意到,近些年來我國經濟大發展的同時,不僅工業產業事故大帽增加,而且第三產業(商業等服務行業),甚至人們生活中的火災、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等也顯著增多,以至生產領域事故死亡人數與非生產領域事故死亡人數之比達19:81。這些都同能量(包括作為能源材料的可燃物)大量地使用消費而又缺乏必要的安全科技知識與安全控制措施不無關系。所以我國在“關于編研《21世紀國家安全文化建設綱要》的建議”中,第一條就是“樹立跨世紀的大安全觀”,即要把生產安全領域擴展到生活(衣食住行)、生存(環境)安全領域。
b)安全評價著眼點
通常所說的安全評價也可以說成危險性評價與事故預測。我們以對最常見也是危害最大的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物質評價為例,著眼點就是看其能量性能。其所含化學潛能一旦失去控制地釋放,就成了致事故災害的危險性能量,其危險性大小可以通過釋放的容易性、釋放的速度(激烈性)和釋放的多少來描述。其中容易性反映了能量意外釋放事故發生的概率,激烈性和能量多少反映了事故嚴重程度。由此可以按“危險度=事故概率×事故嚴重度。”的關系式來定量估算危險性。目前已開發了多種用于評價能量危險性的方法,例如DAT、DCS、ARC(Accelerating Rate Calorimeter)、C-80、QRE(Quantitative Reaction Calorimete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