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形成
通過采用系統工程的邏輯思維方法對大量事故進行分析,可以得到事故發生的原因。其主要取決于人、物和環境和管理 4 個方面。
1.1 人的原因
所謂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不安全行為是人表現出來的,與人的心理特征相違背的、非正常的行為。人在生產活動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為,必然是不安全行為。有統計資料表明,休工 8d 以上的傷害事故中 96%的事故,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關;休工4d 以上的傷害事故 94.5%,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關。具體的不安全行為有:操作錯誤(啟動操作不給信號、忘記關設備)、奔跑作業、送料過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業;使用不安全設備;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體的擺放不安全;冒險進入危險場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業;機器運轉時加油、清潔、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必須使用防護用品時未使用;不安全著裝;工作時說笑打鬧、帶電作業等。人的失誤有 2 種類型,即隨機失誤和系統失誤。隨機失誤是由人的行為、動作的隨機性質而引起的,與人的心理、生理原因有關,它往往是不可預測,也不重復出現的。系統失誤是由系統設計不足,或人的不正常狀態引發的,與工作條件有關,類似的條件可能引發失誤再次出現或重復發生。造成人失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自身因素對過負荷的不適應原因,如超體能、疲勞、疾病時的超負荷工作,以及環境過負荷、心理負荷,都能使人發生操作失誤;由于外界刺激要求不一致時,出現要求與行為的偏差的原因;對正確的方法不清楚,有意采取不恰當的行為等,都能引發不安全行為。另外,魯莽、草率、懶惰等性格,也是產生不安全行為的原因之一。非理智行為在引發事故的不安全行為中,占很大比重。冒險蠻干、麻痹大意等非理智行為的產生多由于僥幸、逆反、惰性、逞能、湊趣、從眾等不良心理所支配。
1.2 物的原因
物的原因是指物的不安全狀態。這里的物是指生產過程中發揮一定作用的機械、物料、生產對象以及其他生產要素。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質的能量,有出現能量意外釋放、引發事故的可能性。據統計資料表明,休工 8d 以上的傷害事故中 91%的事故,與物的不安全狀態有關;休工 4d 以上的傷害事故 83.5%,與物的不安全狀態有關。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狀態,就是物的不安全狀態。物的不安全狀態具體指防護、保險、信號裝置的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缺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對建筑行業來說,“物”包括施工過程中所涉及的設備、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機械、機具、設施、能源等。通常,事故涉及的物要比人復雜得多,其形態多種多樣,其所擁有的能量的狀態更是千差萬別。一方面,在生產活動中一刻也未間斷過能量的利用,人們給以能量種種約束與限制使之按人的意志進行流動和轉換,正常發揮能量用以做功。另一方面,一旦能量失去人的控制,便會立即超越約束與限制,自行開辟新的流動渠道,出現能量的突然釋放。突放的能量如果涉及人的身體并且超過人體的承受能力,就會釀成傷害事故。
1.3 環境的原因
事故的發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直接引起的。但不考慮客觀的情況而一概指責施工人員的“粗心大意”、“疏忽”卻是片面的,有時甚至是錯誤的。還應當進一步研究造成人的過失的背景條件,即不安全環境,如照明光線過暗、作業現場視物不清;光線過強;作業場所狹窄、雜亂;地面有油或其他影響環境的東西等。與建筑行業緊密相關的環境,就是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現場的事故發生率肯定較之雜亂的現場低。到處是施工材料、機具亂擺放、生產及生活用電私拉亂扯,不但給正常生產生活帶來不便,而且會引起人的煩躁情緒,從而增加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