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時,一般是利用安全檢查表、經驗和技術先查明危險因素存在方位,然后識別使危險因素演變為事故的觸發因素和必要條件,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后果進行分析,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預先危險性分析包括準備、審查和結果匯總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
對系統進行分析之前,要收集有關資料和其他類似系統以及使用類似設備、工藝物質的系統的資料。對于所分析系統,耍弄清其功能、構造,為實現其功能所采用的工藝過程,以及選用的設備、物質、材料等。由于預先危險性分析是在系統開發的初期階段進行的,而獲得的有關分析系統的資料是有限的,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借鑒類似系統的經驗來彌補分析系統資料的不足。通常采用類似系統、類似設備的安全檢查表作參照。
2.審查階段
通過對方案設計、主要工藝和設備的安全審查,辨識其中主要的危險因素,也包括審查設計規范和采取的消除、控制危險源的措施。
通常,應按照預先編制好的安全檢查表逐項進行審查,其審查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設備、場所、物質;
(2)有關安全設備、物質間的交接面,如物質的相互反應,火災爆炸的發生及傳播,控制系統等;
(3)對設備、物質有影響的環境因素,如地震、洪水、高(低)溫、潮濕、振動等;
(4)運行、試驗、維修、應急程序,如人失誤后果的嚴重性,操作者的任務,設備布置及通道情況,人員防護等;
(5〉輔助設施,如物質、產品儲存,試驗設備,人員訓練,動力供應等;
(6)有關安全裝備,如安全防護設施,冗余系統及設備,滅火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個人防護設備等。
根據審查結果,確定系統中的主要危險因素,研究其產生原因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根據事故原因的重要性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確定危險因素的危險等級。通常把危險因素劃分為4級:
I級:安全的,暫時不能發生事故,可以忽略;
II級:臨界的,有導致事故的可能性,事故處于臨界狀態,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該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III級:危險的,可能導致事故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控制;
IV級:災難的,會導致事故發生,造成人員嚴重傷亡或財產巨大損失,必須立即設法消除。
針對識別出的主要危險因素,可以通過修改設計、加強安全措施來消除或予以控制,從而達到系統安全的目的。
3.結果匯總階段
按照檢查表格匯總分析結果。典型的結果匯總表包括主要事故及其產生原因、可能的后果、危險性級別,以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