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客體的內涵和外延
客體作為一個哲學概念,是指與主體相對的客觀事物、外部世界,是主體認識和改造的對象。從安全管理的角度來說,所謂安全管理客體也可稱為安全管理對象,是指能夠被一定安全管理主體影響和控制的客觀事物。在這一概念中,之所以要用“能夠”一詞,是因為只有與一定安全管理主體構成管理與被管理關系的客觀事物,才能稱為安全管理客體;之所以說是“客觀事物”,是因為作為安全管理客體它有客觀存在的屬性,有自身的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運行規律。
在現代企業中,由于安全管理幾乎無處不有,無處不在,而且還在不斷開辟新的領域,因此,安全管理主體具有極為廣泛的外延。按照安全管理主體的各種存在形式和各種安全管理的不同特點,可從各個不同角度對安全管理客體進行分類如下。
①從安全管理組織的角度看,安全管理客體主要表現為企業安全、地區安全、部門安全、學校安全等各種不同的實體。
②從安全管理領域的角度看,安全管理客體主要表現為煤礦安全、化工安全、冶金安全、航空航天安全、石油化工安全、鐵路公路安全等不同產業部門。
③從安全管理資源的角度看,安全管理客體主要表現為人、財、物、信息、時間等各種不同資源。
④從安全管理業務的角度看,安全管理客體主要表現為生產、分配、流通、消費、行政等各個不同企業活動范疇。
⑤從安全管理性質的角度看,安全管理客體主要表現為不同體制、不同所有制條件下企業實體的安全活動領域。
上述只是安全管理客體的一些比較常見的類型,還可進行其他的分類,每種類型還可以進行再細的分類,從而看到它更加具體的存在形式和涉及的范圍。從整個企業安全生產的角度來看,安全管理客體大體可以劃分為人、經濟系統和上層建筑系統3大類型。
二、安全管理客體的特征
安全管理客體既然有特定的內涵和外延,因此,必然有自身不同的特征。認識這些特征,既有利于對安全管理客體和非安全管理客體的區別,又有利于進一步對安全管理客體運行規律的認識。
1.客觀性
安全管理客體因屬客觀存在的事物,必然有客觀性。但是安全管理客體的這種客觀性是相對安全管理主體主觀性而言的。也就是說,這種客觀性主要表現為是獨立于安全管理主體主觀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并具有不以安全管理主體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自身的客觀運行規律。
對于物質形態安全管理客體的客觀性是比較好理解的。但是,對于作為人的客觀性,則要作具體分析。人作為高級動物,總是要有思想意識、價值觀念和目標追求的。相對于一般的客觀物質世界,這些純屬思想意識和精神追求的東西顯然都屬主觀范疇。但是,當人作為安全管理客體時,這些東西卻有兩種情況:當被管理的人發揮了參與管理的能動性,那么他們的某些思想意識和行為就和安全管理主體一樣屬于有意識的管理行為;而當他們只是作為純安全管理客體,那么即使是他們純屬思想意識的行為和追求,也屬安全管理客體的范疇,或者也可以說是安全管理客體的組成部分。正是這個原因,每個安全管理者在管理中必須要對作為安全管理客體的人作特殊考慮,即既要考慮他們作為安全管理客體,包括思想意識、個人追求在內的積極作用,又要考慮他們作為安全管理主體參與管理的主觀能動作用。
安全管理客體的客觀性告訴我們:任何安全管理活動都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要承認、尊重安全管理客體的客觀性。而如果脫離了客觀實際,僅憑安全管理主體的想當然辦事,只能導致企業安全管理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