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 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 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 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 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 會同生產部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區安全監督工作。
8 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 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 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 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并作會議記錄。
13 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