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牢固樹立為安全生產服務的思想,在主管段長的領導下,負責教育管理工作,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保證。
(2)、主持制定年度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安排,制定、修訂職工教育達標單位驗收標準,教育基地建設標準,夯實基礎工作。
(3)、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形勢,提出對策,組織落實。
(4)、參與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辦法的制定、修改工作。
(5)、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檢查有關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推廣安全教育先進經驗。
(6)、提出強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思路和措施,組織開展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章培訓,非正常情況下排除故障的技能演練活動,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7)、定期檢查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的落實情況、從業人員開展“學標、貫標、達標”情況、主要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