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提高整體安全生產工作效率,使各部門便于進行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總結、交流與溝通,特制定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安全會議活動。
三、職責與分工
(一)公司安委會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召集并作會議記錄。
(二)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專題會,事故分析會等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召集并作會議記錄。
(三)各部室、車間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會議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一)安全生產例會
1.安全生產例會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召集,安全環保部經理主持,安全環保部記錄。公司各部、室、車間負責人及安全員參加。
2.召開時間:安全生產例會一次/月,定于每月18日召開,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時由安全小組負責提前通知。
3.會議內容:⑴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⑵總結本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計劃實施、安全檢查、安全措施落實、事故隱患整改等情況;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安全、防火委員會(簡稱安委會)
1.公司安委會由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并記錄,公司負責安全生產副總主持。
2.召開時間:一次/季度以及特殊狀況下臨時組織召開,定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8日召開。
3.參加人員:安委會全體成員。
4.會議內容:⑴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或安全生產指示精神;⑵各單位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總結經驗教訓,交流安全管理經驗,事故發生及處理情況等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5.公司各部室、車間安全生產例會參照以上會議程序和內容執行。
(三)會議要求
1.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因公出差缺席人員必須補辦由本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請假手續,參會人員實行簽到登記制度,對于無故不參加及遲到、早退人員,參照生產調度會議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召開無準備會議。
3.每一次會議內容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為年/月/日/時)、議題、主持人、記錄員、與會人員、缺席人員、詳細會議內容(發言記錄)、會議決議等。
4.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員在例會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起草送主管安全生產副總審閱簽發,并由安全環保部備案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