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準確地傳達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安全生產的指令、通知、通報的傳真電文,并堅決貫徹執行。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措施指揮協調生產,真正做到不違章調度,不違章指揮。
3、在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要無條件地服從安全。
4、認真抓好開工前、生產中、收工后的安全匯報工作,仔細聽取現場工作人員的匯報,詳細詢問安全生產情況,同時做好事故匯報記錄。凡發現安全隱患,要積極督促按章處理。重大隱患及時向領導和安全部門匯報。
5、凡在生產過程中發生重大災害及事故,要迅速掌握受災情況,按事故匯報程序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并按照領導指示,調動人力、車輛、物資等進行搶救。同時,按規定程序報領導審核和向上級業務部門匯報。
6、積極深入井下、深入現場,了解生產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按時參加礦召開的各種安全例會及安全質量檢查,按領導要求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分析、追查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