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障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作業人員的安全及健康,防止缺氧窒息、低溫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發生,結合本公司實際生產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進入冷藏庫、冷凍庫等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的作業。
3.職責:
3.1.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前,作業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3.2.作業監護人的職責:
3.2.1.作業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有判斷及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及安全急救知識。
3.2.2.作業監護人應掌握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作業人員數量,并在出入口保持與作業人員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采取救護措施、報警,同時通報部門領導。
3.2.3.作業監護人必須時刻掌握現場情況,作業期間不得離開現場。
3.2.4.作業監護人應在作業完成后清點進入有限空間(含冷庫)作業的人員數量,確保無遺漏。
3.3.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作業人員的職責:
3.3.1.作業前應確認是否指定專人負責監護本次作業。
3.3.2.作業人員應熟悉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3.3.3.作業人員應堅持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的原則。
3.3.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的情況,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4.有限空間作業(冷庫、冷藏庫)規范及安全防范措施:
3.4.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具體如:每次冷庫作業前,應先開啟冷庫門保持自然通風10分鐘以上。遇有冷庫套間(冷凍庫在冷藏庫之內)情況,如需在冷凍庫內作業,應同時打開冷藏庫門進行自然通風10分鐘以上,確保冷庫內的空氣質量,含氧量:18%——23.5%之間。
3.4.2.有限空間內(冷庫、冷藏庫)應有足夠照明,并符合防爆要求。該照明設備使用電源電壓應在36V及以下。
3.4.3.為保證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空氣新鮮,可采用自然通風的方法,即:作業時開啟冷庫門。(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
3.4.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識。
3.4.5.出于對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進行設備、設施檢查及冷庫衛生檢查時,也必須遵守設立專人監護的原則。
3.4.6.在未設立專人監護的情況下嚴禁單人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包括:檢查、測試等。
3.4.7.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3.4.8.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應視作業條件適時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3.4.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冷庫、冷藏庫)時,應在出入口明顯位置懸掛警示標識,如“有人工作,嚴禁關門”。
3.4.10.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期間,發現有人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向監護人匯報,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如:加強自然通風、強令停止作業等。
3.4.11.為保障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安全運行,嚴禁在其頂部放置任何物品。
3.5禁止以下作業:
3.5.1.無監護人員的作業。
3.5.2.超時作業。
3.5.3.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3.6.禁止以下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含冷庫)內作業:
3.6.1.經期、孕期、哺乳期女性。
3.6.2.有聾、啞、呆、傻等嚴重生理缺陷者。
3.6.3.患有深度近視、癲癇、高血壓、過敏性支氣管炎、哮喘、心臟病、精神分裂癥等疾病者。
3.6.4.有外傷疤(手術后)尚未愈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