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廠長(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中納入安全工作,做到“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4. 審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 每季度帶隊檢查安全生產不少于1次,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主要獎懲。
7. 每季度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不少于1次,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8. 積極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發生重大事故立即向上級報告。
9. 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按時足額提取安全措施經費,落實安全保證基金的繳納,審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 按照安全職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逐項落實工作安排,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11. 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有關部門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12. 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指令,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13. 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4. 承辦上級有關部門和鎮安監站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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