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對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檢查、監督的責任。
二、 深入施工現場,指導下級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 協助項目經理組織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和職業健康安全檢查。
四、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執 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 組織本項目新工人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六、 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七、 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八、 負責本項目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務手續的辦理及治安保衛的管理工作。
九、 對盜竊行為不禁止或參與盜竊行為扣全年工資,盜竊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特殊情況有經理級主管安排;以上條款做不到,罰款處理。做的合乎制度獎勵工資。
發放日起,此制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