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第一責任,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重要責任,其它領導負綜合治理責任。
2.各分公司、廠、場(以下簡稱各基層單位)行政第一領導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第一責任,分管領導對安全生產負重要責任,其它領導負綜合治理責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及其它領導和各基層單位行政第一領導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各基層單位分管安全領導及其它領導對本單位行政第一領導負責。
4.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對分管領導及公司其它領導負責,各基層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及其它相關職能人員向本單位分管領導負責。
5.科室管理人員對部門經理(主任)負責,班組長對本單位分管領導負責,員工對班組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