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后,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