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對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發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公司財產損失,保障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1、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群死群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體倒塌等事故。 ?? 二、報告程序及內容 1、報告程序 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30分鐘。 ?2、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應急救援體系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2、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四、保障措施 1、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備案。 2、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