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培訓,帶頭遵紀守法,模范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監督。
二、當好安全生產總指揮的角色,組建以法定代表人為組長、分管安全領導為副組長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持制定各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明確安全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及時聽取分管領導的匯報,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標。
三、建立健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選拔業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的穩定,保證安全管理所需的裝備、場地和經費落實到位。
四、認真審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管理、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檢查、事故管理、機具設備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獎懲等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審定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五、參與和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和總體規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有關重大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督促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七、加強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生事故按規定時間及程序報告有關部門,并對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接到運管部門發出的《安全事故隱患督查通知書》后,必須在限期內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