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系統,持續改進安全管理績效,對安全管理策劃、執行、符合、績效全過程做整體的內部評審,達到發現問題,制定糾正預防行動,更新與完善系統全過程的行動與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績效測量評價改進、內部評審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辦〔2014〕49號)
4、職責
總經理:負責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安全生產績效進行確認,主持安全生產績效在安全生產會議中予以落實。
安全管理員:負責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安全生產績效進行分類、統計匯總,督促相關部門對不符合績效的情況進行改進。負責組織對安全標準化系統的內部評審、聯絡外部評審機構組織外部評審工作。
5、管理程序
5.1安全生產標準化系統內部審核
5.1.1安全管理員根據本單位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依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及其評分辦法,制定內部評審計劃,原則上每年一次,在每年10-11月期間完成,通過內部評審為下一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運行做準備。
5.1.2根據內部審核計劃的內容和要求,企業成立評審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安全員(兼職)任副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為成員。
5.1.3參加內部評審人員的要求:熟悉相關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標準與其他要求。接受過安全標準化規范評價技術培訓。具備與評審對象相關的技術知識與技能。具備操作管理評審過程的能力。具備辨別危險源與評價風險的能力。具備標準化系統評價所需的語言表達、溝通及合理判斷能力。
5.1.4內部評審應采用下列方法及技術要求:盡可能詢問最了解所評估問題的具體人員。通過記錄回顧。現場情況檢查。采用統計技術和信息技術對標準化系統進行評價。
5.1.5內部評審應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現場安全狀況與標準化規范的符合情況、安全管理實施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確認。通過評估與分析,發現安全管理過程中的責任履行、系統運行、檢查監控、隱患整改、考評考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5.1.6內部評審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并將結果書面向所有部門、所屬單位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5.1.7年度自評報告須按有關規定報送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
5.2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的外部審核
5.2.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取得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后每三年進行一次外部審核,由安全管理員負責聯絡外部有資質的評審機構對公司開展外部審核,在外部審核中出現的不符合項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各部門開展持續改進工作。
5.2.1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證書和牌匾有效期為3年。期滿前3個月,企業可按法律規定申請延期,換發證書、牌匾。
5.2.3企業發生死亡事故后應重新進行評定,全面查找安全生產管理系統中存在的缺陷。
5.3持續改進
5.3.1內部評審、外部時發現的不符合項,要認真組織、總結、分析、形成報告,在下一年的安全標準化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制定相應持續改進的糾正預防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5.3.2公司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5.3.3安全員(兼職)按照安全標準化生產目標指標監測內容和監測結果數據,定期統計一次并在月度安全生產專題會議上予以公布,并納入會議記錄,按照PDCA循環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改進計劃和措施,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安全標準化內部評審檔案 無編號
6.2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改進工作計劃 無編號
7、附記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