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企業法人代表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② 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③ 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④ 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對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⑤ 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
⑥ 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⑦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傷亡、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并與事故調查組一起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請上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