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1.1. 為強化全員安全意識,深入落實安全責任,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確保安全生產,制定本實施細則。
1.2. 認真落實安全承諾制度實施細則是企業員工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的基本保證,個人須向單位進行書面承諾,即簽訂安全承諾書。
1.3. 各級領導要以自己的安全職責為主要內容,帶頭落實安全承諾內容。
1.4. 承諾人必須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并認真履行安全承諾。
2 安全承諾內容
2.1 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2 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抵制違章指揮,糾正違章行為。
2.3 嚴格執行安全作業證制度,動火作業、進設備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動土作業時,按規定程序辦理作業許可證,不得無證作業。
2.4 按規定著裝上崗,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車輛安全等禁令和規定。
2.5 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會互救、會熟練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滅火器、氣防設施和器材。
2.6 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八大禁令”。
2.7 嚴格遵守崗位所要遵守的安全要求。
2.8 嚴格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是承諾人的重要承諾內容之一。
3 安全承諾的范圍和程序
3.1 公司所有人員從業人員都應進行安全承諾。
3.2 新入公司員工在完成“三級”教育后簽訂安全承諾書,轉崗員工在完成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簽訂安全承諾書。如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員工不應在安全承諾書上簽字。
3.3 承諾人必須熟悉承諾內容,并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不允許他人代簽。安全承諾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隨身攜帶,一份由公司技術質安部存檔。
3.4 安全承諾書每年第一季度簽訂,有效期一年。
4 安全承諾的要求
4.1 公司安全負責人是實施本單位安全承諾簽字的總負責人。技術質安部是組織實施和考核安全承諾簽訂情況的責任部門,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4.2 每個員工都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承諾書。
4.3 安全承諾誓詞:我已接受過本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諾書的內容,愿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5 違反承諾的責任
5.1 承諾人違反承諾,造成責任事故或情節嚴重的,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及安全管理獎懲辦法等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