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建立員工工傷保險臺賬;認真做好工傷職工的搶救、醫療和護理工作。
2.按規定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塵口罩、安全帶、防護服、膠鞋、手套等)。
3.負責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后職業健康檢查;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標識牌告知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并將檢查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4.負責組織對新入職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和農民工)進行公司(廠、礦)級安全教育培訓。
5.負責或會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與考核。
6.負責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7.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業績納入從業人員晉升、晉級和考核、獎勵內容。
8.積極參與安全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