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安全負責人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2、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 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朮操作規程、安全技朮措施計劃,并 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動火報告;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安全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