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體組織貫徹安全政策法規、上級指示,組織實施總經理對安全工作的決議和安全指令。
2、領導生產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問題。
3、負責本部門新入職員工“三級培訓”中的車間級教育及定期安全培訓;負責組織班組級教育。
4、負責組織廠區日常安全生產的檢查與監督,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組織制訂對重大災害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反事故方案。
5、負責本部門安全事故調查,書寫安全事故報告;參于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
6、參與制訂、修改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落實。
7、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但嚴禁違章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