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園區安委會應結合每個時期的特點,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知識競賽”等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有方案、有計劃、有總結。運用事故現場分析會、安全生產現場推進會以及簡報、標語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性安全生產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識。
2、有計劃地對轄區內企業法定代表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知識教育,培訓合格率100%。
3、園區安委會應督促園區各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安監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舉辦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取得相關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確保園區內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園區安委會應督促園區企業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各企業的職工應參加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職工調動后,應重新進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廠內工作調動、干部頂崗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車間和班組兩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園區各企業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率lOO%。
5、園區內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或惡性未遂生產安全事故時,園區行政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