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及規章制度是企業保證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基本法則,是廣大員工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為了加強公司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克服隨意性,真正發揮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應有的作用,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的重要管理事項和重復出現的生產、經營、行政等管理活動,經公司研究,總經理簽批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發放。各條線的專項管理制度,由相關條線負責起草,綜合性管理制度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起草,統一由總經理簽批。
二、公司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要符合和體現公司的有關規定精神,統一到綜合管理辦公室審查備案,確保規定與公司的相關規定不相違背。
三、公司的文件、規章制度及有關綜合管理工作計劃,統一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管理,技術、財務專業性文件由技術、財務部門編制審批發放,并做到監督執行和考核。對文件、規章制度的發放和廢止,要做好登記記錄。
四、要加強公司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文件及管理制度一旦發放,就嚴格執行,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堅決杜絕有章不循的現象存在。
五、各部門要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各級領導帶頭、認真組織學習制度內容,加強組織觀念、制度觀念、法制觀念,逐步走上以法治廠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