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曠工每天按30元罰款,連續五天不請假,不工作的按自動離廠處理;在合理的生產進度內因制版造成機臺等版,影響生產進度,按影響印刷工時給予賠償損失。因機臺壞版,影響生產進度由機臺負責。超過2小時一次按30元罰款(因原稿質量問題必須經打樣校出的工時另計),生產任務單提前一天到制版車間。不服從車間安排,每次罰款20元,每次遲到早退20分鐘,倒扣5元,衛生不合格每次罰款5元,由指定人負責。
二、嚴格按生產業務單拼版、換版、制版,擅自改變,每制錯一塊版按200元罰款(無生產單時處理必須按出版科印制單注明,因注不清楚,制版拒絕拼版,一切后果不負責任,因印裝順序不正確、拼翻、明顯錯誤,被機臺打樣時發現,獎機臺200元,由拼版具體負責人員負責80%,檢測人員20%,經過自檢(如蘭圖)未查出,由自檢人員負全責;咬口曬倒、反身曬錯,由曬版人員和檢測拼版人員各負50%。制版印裝順序不正確,機臺未發現印后造成損失,由機臺負責80%,制版車間負責20%;對于改換片頁碼順序正確,換丟內容錯誤(校紅部分)該換而未換造成損失,由制版負全責(校對占50%,具體項目負責人占50%)。數額巨大的,報廠部研究決定。
三、嚴格按制版車間管理制度第五、六條執行,自檢時發現缺1項或錯1項超過PS版放數的每塊按50元罰款,如因制版給印刷、裝訂造成費工費時,由制版具體工序負責人負責賠償(因生產單錯誤不承擔責任)。機臺取版或打樣時發現缺1項或錯1項,每塊按50元罰款。
四、曬制好的版子經自檢,發現明顯的缺筆斷劃,軟片是好的,用補版筆補字,必須無明顯改變字樣,書面通知生產部或質檢部檢驗認可,未經認可的版,若在印刷時明顯看出補字,改變字樣,每塊罰30元并立即重制版。
五、曬制好的版經自檢合格后,交接下道工序,在印刷上機打樣時,機臺操作無人為損壞情況下,發現明顯缺筆斷劃,網點損失,由印刷機組通知制版立即重新制版。如不立即制版影響印刷,每次按50元處罰。
六、曬制好的版子經自檢合格后,被下道工序取版打樣時發現烤版帶有明顯臟點、糊字、人為去除不掉的影響印刷的,經檢驗是制版人為造成的,每塊罰款30元,并立即重制版(因材料原因,寫明情況退回倉庫);烤版機臺去除不掉的邊框線通知修版人員處理。(沒有自檢的版材,機臺擅自取版,造成版材、紙張、裝訂報廢由機臺負責賠償)。以上罰款金額由檢修人員負責,并追究具體工序負責人責任。因顯影問題由顯影人員負責,因曬版問題由曬版人員負責,因拼版問題由拼版人員負責,因軟片問題由校對人員負責。
七、樣書版裁后,輪轉發現明顯質量問題,不能印刷的,立即重制版交機臺印刷,是制版責任的由制版負責,是機臺責任的由機臺負責。
八、PS版每用150塊,放數1塊,每月倉庫同制版核對,每塊按30元獎罰,每道工序發現上道工序問題的每次獎勵10元(由上道工序人出),因中道工序不負責對上道工序放行的而被下道發現的罰中道工序20元,同時加罰上道工序10元。因責任難分清時,由生產科寫條制版,等分清責任簽署處理意見。裝訂來作業指導書,超過10分鐘制版車間無人簽字,每次按50元處罰。
九、校對因軟片檢查不認真,軟片有明顯問題未查出,造成出后果要負責;因校對不認真,造成PS版報廢、機臺扒版,賠償所耗費用;丟失軟片,照價賠償。校對人員接收制版移交的藍圖、付印樣等,保管不善丟失造成無法印刷,經處理后承擔一切費用,交接不清,按每個品種100元罰款。 因校對錯誤造成的損失,按損失大小報廠部研究處罰。校對不及時,每次罰款貳元。
十、每月考核,全年無質量事故獎車間400—600元。
十一、缺筆斷劃,機臺發現立即重新補制一塊,不作罰款。
十二、車間主任安排人員若未堅持崗位,每天按曠工罰款15元,獎給另指派的職工。
十三、制版車間各工序出現質量事故,車間負責人承擔30%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