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落實黨建責任制,搞好中心、隊兩級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作風建設,組織開展創建紅旗黨總支(支部)“分類達標”競賽活動,定期檢查和考核活動情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監督保證作用,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各項任務。
2、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3、組織召開黨總支(支部)委員會、黨總支(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和黨員大會,研究制定各項工作任務指標,并檢查落實情況。
4、定期召開黨總支(支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領導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搶修,并研究決定重大事故處理的有關事宜。
6、加強宣傳教育和黨的自身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活動情況。
7、創造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定大局,杜絕集體上訪。
8、監督本單位的工資、獎金分配情況。
9、加強工會、共青團、女工、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工作的領導,保證各系統作用的正常發揮。
10、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改革改制、安全生產、優質服務、經營創收指標。
11、嚴格遵守中紀委及上級有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搞好班子的廉政建設,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