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行政正職認真貫徹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技術工作任務,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和上級下達的各項技術方針、政策、決定和規定,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積極組織反“三違”、查隱患、堵漏洞工作,管理好所屬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器材等,發現故障及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搶修和整改。
4、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 5、制定各類事故的應急預案,在發生重大事故時,積極組織搶救,進行事故分析,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6、制定月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排布置各相關部門工作任務;定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解決各部門提出的疑難問題,落實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并嚴格考核。
7、合理組織工程施工,檢查各種技術管理制度的審批、落實和實施,監督檢查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實現動態達標。
8、負責各類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并組織參加公司以上單位舉行的技術比武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