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材料、設備。對購入的設備、配件、材料的質量負責,其質量性能必須符合國標要求。儲存、發放的物資要符合物資管理要求。
2、確定全公司新建、改擴建、新上項目、大修工程和年度計劃時,要符合安全標準。對全公司安全規劃、安全計劃負責,按規定安排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改工程。
3、負責各項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整改。負責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4、負責對施工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查把關。
5、分管業務保安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嚴格按照責任制和有關獎懲規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