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提高全體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增強其領導安全生產的能力,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培訓制度:
-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具體指:煤礦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通防、機電、地測、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等班組長;其他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經煤礦安全管理機構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 ?因工作或任職的需要外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礦長確定,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 派外培訓的人員,返礦后應將有關證書交到安全培訓科,存檔備案。若考試不合格,回礦后,所有費用自負,不給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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