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的安全方針及相關規章制度,總經理不在任時代表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本公司安全工作,對公司的安全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
2 組織制定、實施本公司年度安全目標、指標和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制定、審批和實施適合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 定期主持召開安全專業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安全動態,總結、布置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安全工作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制止和糾正不符合安全工作的表現。
4 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的檢查監督工作,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保證安全工作的正常運轉。
5 主持公司內部管理活動,協助總經理進行安全管理決策。
6 堅持安全管理“五同時”和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的原則;協助總經理組織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調查和處理,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 積極組織并參與基層安全活動。
8 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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