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管理細責:
一、 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辦公桌,椅子,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紙簍。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二、 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5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負責人初核,綜合辦復核,總經理批準后,綜合辦公室認可后統一采購。
6、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辦公室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7、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8、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綜合辦審核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公司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三、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四、辦公用品的領取。
1、一般辦公用品可根據工作需要,由科室工作人員填寫《辦公用品請領單》(一式兩份),經本科室主任簽字后,直接到辦公室領取。
2、特殊辦公用品需經主管所長鑒批后,由使用科室填寫《辦公用品使用登記表》,直接辦理領用手續。
五、辦公用品的發放與管理。
1、一般辦公用品的發放,由辦公室負責人員依據經科室主任簽字后的《辦公用品請領單》,直接發放各使用科室。特殊辦公用品的發放,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經使用科室辦理有關領用手續后,交使用科室具體使用和管理。
2、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類存放,碼放整齊,清潔有序。
3、要認真做好新購物品入庫前的檢查、驗收工作,要建立辦公用品管理臺帳,做到入庫有手續、發放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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