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水廠安全保衛值班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水廠內部治安和工作秩序,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同一切擾亂內部治安秩序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作斗爭,保障水廠各項生產順利進行。
二、 接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崗,交接班各項內容經確認后必須在交接班本上簽上姓名、時間以示確認負責;
三、 檢查崗位報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是否良好,作好對廠區定時巡查和門衛站崗工作,及時發現問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并作好預防處置工作;
四、 水廠工作人員進入廠區應遵循有關規定,主動服從警門衛查詢。外單位前來聯系工作的人員,出示有效證件(介紹信或工作證等),經警門衛查驗確認后,通知水廠辦公室進行接待,填寫會客單后準予放行。
五、 攜帶公物出廠門,應持水廠統一簽發的出門證明,無證或證明不全者,經警門衛一律不予放行。
六、 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和當日值班記錄(禁止涂改),無故遲到、早退、脫崗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七、 工作時間內不得飲酒、打鬧、嬉笑等,嚴禁門衛值班室內留宿外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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