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委、團委、工會是員工的群眾組織,代表員工利益,依法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其主要領導對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員工勞動保護、保障員工健康負責。
2、督促并協助公司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
3、對員工進行遵守勞動保護法令、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4、組織并協助部門開展勞動保護宣傳和培訓工作。
5、參加傷亡事故調查,協助有關單位提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認真執行,適時看望傷殘員工,了解工傷處理后員工的生活、工作情況,做好思想工作,解決員工實際困難。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督促"三同時"全面實施。
7、組織總結,交流勞動保護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8、維護員工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保護員工在工傷責任事故處理中及受處理后的申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