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質量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質量管理工作機制,保證逐級負責制的全面落實,強化自我激勵與約束,加大安全質量檢查考核力度,達到規范管理、強基達標、全面提高安全質量基礎管理水平的目的,確保一分部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長期穩定可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濟南項目部一分部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本辦法長期有效,無論后期施工現場的變更還是個別管理人員的變更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安全質量管理考核組織
第三條項目部成立安全質量管理考核小組,由項目部經理(常務副經理、書記任組長,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組長,成員由安全質量部、工程技術部、物資設備部、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部、預算管理部、財務管理部相關人員組成。
安全質量管理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安質部,由安質部負責對每次考核進行匯總、編輯、總結。
第三章考核時間、內容及評分標準
第四條考核時間:每季度末月底至下季度第一月初。
第五條考核內容:安全質量管理考核的內容從安全職責執行情況、考勤情況、業務水平、溝通協調、工作態度等五
個方面進行考核,每項考核內容計20分,共計100分。
第四章檢查考核方式、程序
第六條考核采用分級打分的形式進行,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安全考核小組組長打分,組長對副組長打分,副組長對分管部門和作業隊長打分,部門負責人對部門成員打分。
第七條考核評定:考核采用與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檢查等各項活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如項目部內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排查、處理情況,各種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等均列入考核范圍,專項檢查活動中暴露的問題要及時分析,同時列入考核范圍,以上考核由安全考核小組討論決定對相關人員的考核成績;
第八條上級評價:在季度施工過程中,如受到業主、指揮部等上級主管部門或局級及以上單位表揚的部門或個人,將在原有考核成績基礎上給予一次性加分;受到業主、指揮部等上級主管部門或局級及以上單位的批評的部門或個人,將在原有考核成績基礎上給予一次性減分,以上考核由安全考核小組討論決定對相關人員的考核成績。
第九條考核匯總:安全質量管理考核結束后,考核小組將考核評價結果和考核記錄等書面材料報安全質量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項目分部安全質量管理考核成績,由安全質量管理考核小組根據對每個項目分部安全質量管理考核結果,按照分
值高低確定考核等級。
第五章表彰獎勵
第十條考核等級:考核等級分A、B、C三個等級。安全質量管理每季度考核成績在90分及以上的為A級;安全質量管理每季度考核成績在80分-89分的為B級;安全質量管理每季度考核成績在80分以下的為C級,不予獎勵。
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系數*考核成績/100
被評為A級的可以在以上計算公式基礎上增加50元獎勵;B級不予多余獎勵;
第十一條凡被上級部門認定的一般及以上事件,按照“責任追究辦法”對責任人進行追究,責任人采用一票否決制不予發放獎勵。
安全方面:
1、發生責任員工重傷事件;
2、發生責任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件;
3、發生責任交通重大事件;
4、發生責任火災大事件;
5、發生責任機械設備大事件;
6、發生責任隧道瓦斯爆炸事件,鍋爐壓力容器及其他爆炸事件。
質量方面:
1、發生嚴重影響企業聲譽的一般及以上質量事件。
2、不滿足業主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第六章其它要求
第十二條安全質量管理檢查考核獎勵款項由濟南項目部承擔。考核獎勵范圍為在崗員工及外聘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安全質量管理考核為C級的個人,不予獎勵,項目部給予項目部將對相關人員及分管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并由考核小組監督、督促其整改。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要妥善制定保證措施并認真落實;要嚴格執行逐級負責制及各項安全質量法律、法規和制度措施,強化現場安全質量基礎管理和作業過程控制。
第十五條項目部安全質量考核小組成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本辦法的規定標準、工作中既要嚴格要求又要耐心細致,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把考核工作和指導服務同時落到實處。
第十六條安全質量檢查考核小組必須規范考核程序,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對標檢查,確保檢查考核工作準確、公正和有效。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進一步修訂完善。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安全質量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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