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的,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作,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瘋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
A.閃電、打雷、暴雨;
B.六級以上臺風;
C.鋼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業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4.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人,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6.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7.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8.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9.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應采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10.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一同帶下;
11.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
12.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13.高空作業的有小型機具(如葫蘆、千頂等)應找好適當位置并用繩、鉛絲捆綁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能超過2人;
15.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架或其他隔高設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16.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