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事故統計報告是對事故進行的調查研究工作,查明事故規律和各種影響因素相互關系等,以便從宏觀上認識事故現象和規律,找出企業安全中的薄弱環節,制定避免、預防事故對策,有效地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事故的性質分類
1、事故性質可分為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
2、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三、安全事故傷害程度分類
1、輕傷事故,指一般傷害事故,休工在7日內。
2、重傷事故:(1)經醫院診為殘廢的;(2)傷勢嚴重,進行較大手術;(3)嚴重灼傷、燙傷(4)嚴重骨折、腦震蕩;(5)腿部較重;(6)手部斷指一到二只的。(7)腳部不能行走的。(8)內臟器官損傷。(9)經勞動部門審定的。(10)7日后死亡的。
3、死亡事故,指造成一人以上當場死亡或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事故。
四、安全事故等級標準
1、輕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輕傷l—2人,經濟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的事故。
2、以最短的時間填寫《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報告表》報告公司要機部門,其它安全事故以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填寫力求準確、清晰、全面。
3、安全事故的月報表截止時間為當月26日10時前報,公司安全保衛科,公司上報主管機關為下月1日前。
4、《責任行車事故綜合分析表》由公司安機部根據事故事實的數據,采取分類和排列法,反映事故不同性質、不同范圍,劃分清楚,? 以明確,直觀有規律的向上級機關報告。
五、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分析是搜集事故原始資料的過程,對起草事故調查報告提供準確全面的資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一定要確保資料的準確、全面和及時。
六、各單位職能部門必須認真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履行安全職責,杜絕弄虛作假、遲報、教握丕準確的現象。
七、本制定由安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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