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傳達國家、省、市、縣煤炭監管部門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各項規程、規定、指令以及決定,并嚴格貫徹執行。
2.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各種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負責本公司“安全監測監控”日報表的審批工作。
4.健全公司值班制度,實行一日一班制,及時掌握“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對發生故障及安全隱患早發現、早處理。
5.負責本公司“通風安全監控質量標準化”的具體實施工作,每月組織一至三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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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傳達國家、省、市、縣煤炭監管部門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各項規程、規定、指令以及決定,并嚴格貫徹執行。
2.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各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