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負責人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集聚區的決策、部署和要求,負責全公司風險研判工作的組織實施。
2、建立完善公司風險研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管理配套實施辦法及制度。
3、持續健全公司風險研判管理文件體系。
4、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公司風險研判工作會,梳理公司存在的各類風險以及控制措施,總結分析風險研判管理工作。
二、分管負責人工作職責
1、對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并負責分管系統內風險研判工作。
2、根據公司風險研判工作實施情況,及時制定或修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措施辦法及作業指導書,對風險進行控制。
3、每月組織本系統風險研判工作會議,分析總結本系統內風險研判工作。
4、定期組織本系統參加風險研判知識學習。
三、安全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風險研判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牽頭部門。
2、負責匯總公司需要控制的安全風險,負責組織和指導車間、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風險研判工作。同時按要求及時公布風險研判結果。
3、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風險研判工作會議。
4、定期組織公司級風險研判知識培訓。
四、生產部門工作職責
1、負責生產工藝風險研判,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并接受監督檢查。
2、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風險研判工作會議。
3、指導本部門下屬車間和班組風險研判工作。
五、設備電氣部門工作職責
1、負責生產工藝風險研判,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并接受監督檢查。
2、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風險研判工作會議。
3、指導本部門下屬車間和班組風險研判工作。
六、車間工作職責
1、負責本車間內風險研判工作,并向主管部門匯報,同時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2、定期組織車間人員學習風險研判。
3、車間負責人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風險研判工作會議。
七、班組長工作職責
1、負責本班組風險研判工作。
2、定期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風險研判。
3、班組負責人定期參加公司或車間及部門組織的風險研判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