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障作業場所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公司總經辦管理活動全過程。
3.職責
3.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范圍內作業場所安全管理的實施。
3.2安技辦部負責各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實施效果的監督和考核。
4.工作程序
4.1為確保員工的健康和設備的安全操作及對環境保護,各部門應根據職責要求負責編制工作場所所需的安全作業管理文件。
4.2 消防安全管理
? 4.2.1作業場所的動火,要在安技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由總經辦主任簽字后,在安技人員的監護下方可進行。
4.2.2安技辦具體負責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管理,各部門對管轄范圍使用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與保養,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總經辦負責公司消防工作的監督管理,應設立本單位消防工作基本情況的防火檔案。
4.2.3作業場所的消防管理,具體執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3危險場所安全管理
? 4.3.1危險作業場所的劃分
公司危險作業場所主要包括:易燃作業區域(庫區)、特殊或特種作業場所:臨時用電、檢修叉車等。
4.3.2危險作業場所的管理
4.3.2.1安技辦應在員工上崗前明確各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并實時監督。
4.3.2.2、本公司易燃區域作業,臨時用電、檢修等依據《用電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執行,另易燃區域作業要在安技人員的監護下進行。
4.4作業現場人員的管理
4.4.1作業現場人員的培訓,執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
4.4.2公司作業場所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應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4.5職業病危害測評
4.5.1
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辨識和評估。
4.5.2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4.5.3當主要場所、工藝過程、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開展辨識評估。
5.相關文件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用電管理規定》
《人力資源管理規定》
《生產設備使用規定》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策劃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