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公司分管生產副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安全政策、法規、條例及上級有關指示,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負監督監察工作,負責公司生產和技術管理工作。
2監督本公司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監督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反事故技術措施和上級指示的貫徹執行。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進行監察。
3監督涉及設備、設施安全的技術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重點監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機具、登高工具及公司內運輸設備的管理。
4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并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定期和不定期總結分析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并提出改進措施;監督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應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做好記錄,并向領導匯報;必要時應向有關部門發出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參加或協助領導組織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做好事故統計報告的歸口管理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按規定上報。
6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培訓計劃的執行,配合有關部門、車間做好安全培訓的學習、考試和事故應急演練。
7監督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應堅持從有“入網證”生產廠購置上述物品的原則。
8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停止生產撤離人員到安全區域,并報分管領導研究處理。如發現違章作業不加制止而導致事故,應負重要責任。
9負責公司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標準GB/T13912《金屬覆蓋層鋼鐵制件熱浸鍍鋅層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GB/T2694《輸電線路鐵塔制造技術條件》和DL/T646《輸變電鋼管結構制造技術條件》。
10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調度會,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執行。
11參加事故、障礙等的調查分析,從生產和技術管理上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過”,并應積極研究頻發性事故的防止對策。
???? 12深入生產現場組織指揮或協調多部門聯合性或大型作業,監督、落實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如因措施不當而造成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13負責對重要設備檢修、改建和新建工作,按要求進行監督性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制止投入使用,如因措施不當而造成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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