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生產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
2.凡參加生產現場衛生清掃的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身體健康,適應于現場工作需要。
3.清掃工作前或過程中,清掃人員必須對清掃現場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查找到的危險點,應及時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加以控制。
4.凡參加生產現場的衛生清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確保安全生產,避免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具體規定
1.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清掃人員,在進入生產現場之前,要進行專業知識學習,應對系統、設備有常識性的了解,以培養和提高對工作中遇到的異常問題的應變能力。
2.清掃人員在疲勞、患病、飲酒等精神狀態異常的情況下,嚴禁進入生產現場進行衛生清掃工作。
3.清掃人員應服從電力生產部的管理,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在生產現場打鬧,堅決杜絕蓄意破壞的惡性事件發生。
4.進入生產現場,應按要求著裝,工作服不應有被轉動的機器絞住的部分,袖口、衣襟必須扣好,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龍、化纖或棉、化纖混紡的衣料制作,女工作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禁止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長發應盤在安全帽內,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5.無論生產設備是否在運行,嚴禁清掃人員在其上站立、行走、翻越及傳遞工具,嚴禁將頭、手伸入遮攔內。
6.無論轉動機械的轉動部分是否運轉,嚴禁清掃人員對其進行清掃工作,清掃工具應定置擺放在鐵箱內或專用架上,嚴禁將清掃工具放在設備上、暖氣、鋼梁的夾空內,嚴禁使用未經檢驗或合格證超期、損壞的安全用具。
7.清掃人員嚴禁操作和亂動生產現場的設備、開關、按鈕等,清掃時不準挪動安全標識、圍欄、蓋板等安全措施和設施。
8.嚴禁將消防器材挪為它用,清掃、擦拭后的消防器材必須放回原指定地點。
9.生產現場如果有高溫蒸汽泄漏或正在檢修的設備以及正在起吊重物的附近地點不得進行清掃工作。
10.負壓吸塵膠管應連接牢固,用后必須按要求盤好,應放在既不影響環境衛生又不能損壞膠管的地方。
11.進行高空清掃的工作人員,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防墜器。嚴禁從高處往下面清掃大塊垃圾及拋擲清掃工具等物品,以防砸傷下面的工作人員,清掃時必須倆人一組,互相監護,以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2. 清掃的垃圾應及時清理到垃圾箱內,嚴禁隨意傾倒(如:排水溝內、暖氣后、鋼梁夾空等處)。
13.清掃時發現有不明的跑水、跑灰、跑油以及其它異常事件應及時向當班值班員說明情況,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匯報值長或安全文明生產監察人員,以避免事態的擴大。
14.工作現場有下列情況嚴禁進行衛生清掃工作:
(1)工作現場照明嚴重不足。
(2)對工作現場環境、設施不熟悉。
(3)在設備系統異常運行可能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
15.生產現場的清掃用柴油應統一管理和存放,禁止在生產現場的工具箱內、庫房內存放柴油。存放油拖布的工具箱、庫房應嚴密,以防止串入火源,引起火災事故的發生。
16.清洗地面的人員要嚴格遵守臨時電源的引接規定,由受過培訓的專人引接電源,使用試驗合格的漏電保護器,避免觸電傷害事故的發生。
17.電瓶式拖地車的電瓶充電應在白天進行,并設專人監護,以防止過充損壞電瓶或充電機短路引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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