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定期對二級機構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3.督促各二級機構制定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并嚴格實施。
4.督促各二級機構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情況。
6.參加對現場重要、特殊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7.參加重要、特殊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并檢查執行情況。
8.參加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的驗收。
9.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10.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11.負責對公司各單位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12.組織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3.參與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工作。
14.負責監督項目的安全受監申報,督促竣工工程的安全等級的申報審查評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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