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無事故,根據公司的實際,安全管理機構分為: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安全生產檢查組。
1 職責
1.1 安全生產委員會
1.1.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規定,落實上級公司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指令,開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與領導;
1.1.2 審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確定安全生產目標值,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
1.1.3 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1.1.4 批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規程標準;
1.1.5 負責事故處理的審批工作。
1.1.6 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總結上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布置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1.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2.1 組織員工開展安全有關活動,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通報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和國內近期相關行業的各類安全事故,傳達、學習上級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1.2.2 研究解決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和職業危害,對安全生產中發現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及時研究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
1.2.3 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布置當期安全工作,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安全工作新舉錯。
1.2.4 負責組織事故(含未遂事故、工傷事故等)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3 安全生產檢查組
1.3.1 每月組織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環境衛生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考評;
1.3.2 負責公司日常性安全生產管理及消防設施的配備與檢查,對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1.3.3 協助安全生產工作組進行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
1.3.4 組織安全生產及重大節日活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1.3.5 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各部門、崗位的執行與落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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