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環保科日常工作,對總經理負責。組織公司員工學習和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條例和決議,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控制污染,發展生產。
3審批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4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 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
5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分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6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7定期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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