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為及時識別和獲取與本公司安全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它要求并保持持續更新,切實履行公司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的承諾,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定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
3.內容
3.1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識別、獲取,并報? 匯總、備案待查。
3.2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識別和獲取的法律法規進行整理、匯總,并交分管領導審批;并負責督促相關部門對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進行宣傳、貫徹、培訓及落實情況。
3.3辦公室負責對識別的法律法規進行公告。
3.4分管安全領導負責與本公司安全管理活動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以及其適用性的審批,并對公司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履行情況進行總體控制。
3.5管理要求
(1)獲取內容
法律:人大頒布的安全衛生法律,如:憲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環境保護法、刑法、勞動法等;
法規:國務院和省級人大頒布的有關安全衛生的法規;
規章:國務院各部、委、局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標準:國家和地方頒布的安全標準、衛生標準、有關安全衛生的其它標準;
國際公約:我國已簽署的關于勞動保護和安全的公約;
其它要求:重慶市人民政府有關安全衛生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衛生要求的要求,相關行業的要求、非法規性文件和通知等。
(2)獲取渠道和方法
1)通過上級部門下達的文件、通知進行獲取。
2)通過訂閱安全管理等專業報刊、雜志、書籍等進行獲取。
3)通過瀏覽中國安全生產協(www.china-safety.org.cn)、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眾信息網(www.cqsafety.gov.cn)等安全相關類網頁進行獲取。
(3)適用性判定依據
1)企業經營活動安全運行要求。
2)所屬行業的要求。
3)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要求。
3.6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識別、獲取,并傳遞到安全環保部進行匯總。安全環保部對各部門識別和獲取的法律法規進行匯總、整理后,并交分管領導審批,經審批合格后由辦公室進行公告。
3.7法律法規的傳達和應用
各部門、辦公室將適用于本部門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其它要求進行傳達貫徹,確保相關崗位員工或管理人員用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指導工作。
3.8更新
為使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保持最新狀態,各部門應隨時掌握與本部門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每半年對現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進行清理,并填寫《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更新表》傳遞給安全環保部匯總,經分管安全領導批準后,提供給辦公室公告。
3.9執行和檢查評價
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執行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宣傳、貫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