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3. 職責
3.1 主要負責人
3.1.1 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授權任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3.1.2 負責主持召開每季度安委會會議。
3.2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主任)
3.2.1 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并向會議報告日常安全工作。
3.2.2 負責記錄和保存安全生產會議會議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蹤驗證。
4. 運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4.1.1 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1.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4.1.4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副組長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擔任。
4.1.5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6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作安全辦公室,也是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安環部辦公室,由安環部經理任辦公室主任。
4.2 季度安全生產會議
4.2.1 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總結上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計劃本季度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決策事項。
4.2.2 安全生產會議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環部經理組織協調。
4.2.3 安環部經理負責安排記錄安委會會議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會議記錄》加以保存。
4.2.4 安全生產會議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則由安環部經理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執行糾正/預防措施,編發《會議紀要》。并將整改落實結果,向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報告。
4.3 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4.3.1本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配備。
4.3.2本公司從業人員人數少于300人時,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超過300人時按規定比例(2‰)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3.3部門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原則是各部門主管人員。
4.4工作要求
4.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9)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4.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5)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6)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4.3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所屬部門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現場監督本部門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3)對本部門作業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對本部門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5)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并協調整改;
(6)對于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全辦公室報告;(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8)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管理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