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公司生產安全運行負領導責任。
2 、組織開展安全技術改進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3 、組織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4、組織起草和修訂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5 、領導監督車間改建、擴建、新建項目嚴格執行“三同時”工作,組織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及投產試車工作。
6 、組織參加車間重大傷亡、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7 、督促檢查車間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協調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
8 、監督車間的安全管理,經常巡回檢查。
9、監督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氣瓶、防塵、防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校驗工作。
10、協調相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和作業監督管理。
11、協調公司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